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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晰新能源多元消纳路径,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行业动态 /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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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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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晰新能源多元消纳路径,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11月8日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行动》总结了中国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五年来的实践成果与行动路径,明确中国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家战略,提出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核心目标。白皮书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降碳路径落地、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全球气候治理合作五大核心板块,详细阐述了中国通过 “1+N” 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满足民生生态需求、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的坚定决心与实际成效,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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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io.gov.cn/zfbps/zfbps_2279/202511/t20251110_938382.html



国务院印发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

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清洁能源领域。推动清洁能源在铁路、公交、环卫、重卡、农机、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建设清洁能源车辆运输走廊,同步布局能源供给站点,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生产运行管理、智能电网、绿电直供、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一批应用场景,推进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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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7419.htm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

2025年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通知,系统呈现了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成果与部分问题,还对各地区及相关单位提出后续工作要求。

01

发展规模成绩亮眼

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达18.89亿千瓦,同比增24.4%,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6.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风电5.21亿千瓦,水电4.36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5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0.46亿千瓦。当年新增装机3.75亿千瓦,发电量达3.47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5%。

02

消纳责任权重分化明显

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35.2%,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26个省份完成目标,四川、云南、青海三省完成率超70%,山西、湖北、重庆未达标;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20.8%,28个省份达标,吉林等6省完成率超30%,仅山西未达标。西藏免于考核,新疆仅作监测。

03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有波动

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同比均下降,分别为95.9%和96.8%。西藏、新疆等地风光利用率不仅偏低,同比降幅还较显著,像西藏风电利用率83%、光伏发电利用率68.6%,均处于较低水平。不过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保持高位,约为99.0%。

04

特高压输送绿电作用凸显

2024年20条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达56.8%,其中南方电网的4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全部为可再生能源,成为“西电东送”的主力,有力缓解了部分地区的消纳压力。

05

示范省建设成效显著

浙江、四川等多个清洁能源示范省推进顺利。其中青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77.2%,甘肃该比重也达53.3%,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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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pnn.com.cn/news/nytt/202511/t20251113_1846239_wap.html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5年版)公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5年版)》公示。推荐目录聚焦工业节能降碳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及高效节能装备三大板块,覆盖钢铁、石化、建材等十大重点行业与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化场景,收录百余项先进技术与装备,形成"技术+装备+场景"协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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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5/art_3e50860b713e48a594f7c1d4be6789fa.html



国务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领域项目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8号)。其中提到,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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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zggw.zj.gov.cn/art/2025/11/13/art_1229629046_5674954.html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下发《关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

总体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全国每年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以支持碳达峰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统筹“沙戈荒”基地:推动外送与就地消纳并举,合理布局外送基地,建立送受端责任体系。

优化水风光一体化开发:依托西南水电基地,优化配置新能源,提升外送通道利用水平。

推动海上风电有序开发:科学布局近海和深远海风电,集约化建设输电网络,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

推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创新集成发展模式:支持新能源富集地区构建产业链协同体系,发展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产业,提升“以绿造绿”水平。

促进产业融合: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鼓励传统产业提升灵活性以使用新能源,支持新能源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算力设施协同发展。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拓展市场化消纳体系: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发挥现货市场功能,完善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省间交易保障新能源跨省消纳。

完善市场规则: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参与市场,允许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交易,推动绿证市场与电、碳市场协同。

创新价格机制:完善跨省跨区送电价格、输电价格、容量电价及分时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

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调峰气电建设,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发展虚拟电厂和车网互动。

提高电网接纳能力:构建主配微协同电网,扩大新能源资源配置范围,加强主网架和配电网建设,提升跨区互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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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20561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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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世贸组织提出加强涉碳标准合作建议提案……


内蒙古: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

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其中提到,到2027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质量和规模明显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纵深推进,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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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rzy.nmg.gov.cn/xwdt/rdgz/202511/t20251113_2817353.html



浙江: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

11月1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光伏发电147.4万兆瓦时(14.74亿千瓦时)。本次竞价机制电量规模比例系数为75%。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为120%。本次中标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单个项目申报电量和价格限值:(一)申报电量限值。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兆瓦时)=装机容量(兆瓦)×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小时)×90%。(二)申报价格限值。各类型项目申报价格上限为393元/兆瓦时(0.393元/千瓦时),申报价格下限为242元/兆瓦时(0.24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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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zggw.zj.gov.cn/art/2025/11/13/art_1229629046_5674954.html



广东:严格按注册容量开展电能量交易发电机组小时累计中长期合同电量不得超过机组注册容量

11月1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严格按注册容量开展电能量交易的通知,按照《关于电力调度交易业务严格执行机组许可容量的通知》(南方能监市场〔2024〕126号)有关要求,严格按机组注册容量开展电能量交易,发电机组小时累计中长期合同电量不得超过机组注册容量。经请示政府部门同意,2026年度及年内中长期交易按照注册容量设置发电机组、独立储能、抽水蓄能、发电类虚拟电厂中长期分时电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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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关于严格按注册容量开展电能量交易的通知



江苏: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0.25~0.391元/度,单个项目申报比例≤90%

11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竞价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价分类和竞价上下限:本次竞价分为海上风电项目(含海上风光同场项目,下同)、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含其他海上光伏项目,下同)两个类别。“海上风电项目”类别竞价上限为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3元/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竞价上限为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25元/千瓦时。请参与增量项目竞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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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zggw.jiangsu.gov.cn/art/2025/11/11/art_284_11672928.html



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暂不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

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7份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虚拟电厂(含车网互动,下同)按照申报信息可选择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日前市场,在交易申报前通过勾选等方式,确认参与运行日现货市场的聚合资源。需求侧管理期间虚拟电厂暂不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现阶段,虚拟电厂负荷类机组暂以报量不报价方式进行申报,当市场供需比等参数满足一定阈值时,可在竞价日(D-1)9:15前通过交易平台上报运行日(D)96点负荷调节量,作为日前市场边界。加总后的全体申报负荷曲线,扣减虚拟电厂调节量申报曲线后,纳入日前市场出清。虚拟电厂负荷类机组暂不纳入可靠性机组组合计算,后续视虚拟电厂实际调节情况再逐步纳入。虚拟电厂负荷类机组实际负荷调节量曲线为虚拟电厂基线负荷曲线与运行日实际负荷曲线之差,单次调节时长不小于0.5小时。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暂不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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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1111/1469461.shtml



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再征意见,默认以7元/兆瓦时作为批零价差控制基准

1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件提出,为进一步向零售用户传导市场改革红利,2026 年考虑设置批零收益分享机制。通过零售套餐签约方式,由经营主体双方结合生产用电情况,自主协商批零价差回收基准及分成比例;当零售用户未能与售电公司自主约定批零价差分成比例时,默认以7元/兆瓦时作为批零价差控制基准,并对售电公司超额收益实行五五分成。经营主体调节速率和调节精度满足在最大等待时间内达到标准调节精度且响应时间不大于标准响应时间时算调节合格,不合格的调频里程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里程单价为5元/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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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gw.sc.gov.cn/sfgw/tzgg/2025/11/11/d0515cfc1c7e481593bc876f82fc0aef.shtml






 #全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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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 18 个月没有上升……


欧盟将与英国就碳市场联动展开谈判

欧洲理事会11月13日宣布,欧盟成员国已通过一项决定,将与英国展开谈判,以达成一项协议,将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ETS)与英国的排放交易体系(ETS)连接起来。这是欧盟和英国在自英国脱欧以来各自独立发展的关键领域重新协调一致努力的一部分。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于2005年建立。英国脱欧后,于2021年启动了自己的排放交易体系,以取代其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计划。

根据理事会通过的立场,欧盟与英国的协议应全面涵盖相关排放交易体系的运作方式,并明确界定所包含的行业,此外还应建立未来增加更多行业的流程,使双方的货物能够获得彼此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的相互豁免。



中国的清洁能源优势使其在AI竞赛中具有独特地位

11月13日,汇丰首席可持续发展官Julian Wentzel表示,中国在清洁能源方面的主导地位,使其在人工智能方面处于独一无二的强势地位。

Wentzel表示,一个建立在可再生能源基础上的经济带来了化石燃料无法复制的优势。中国在为经济及其最终的AI架构提供能源所需的能源需求方面,为自己创造了一个非常独特的位置。一旦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成,并且前期投资得到偿还,生产额外能源几乎不产生增量成本。相比之下,化石燃料需要持续的开采、运输、精炼和分销成本。



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 18 个月没有上升

气候出版物《碳简报》的一项分析发现,中国第三季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持平,延续了目前连续18个月的排放量持平或下降。

赫尔辛基能源和清洁空气研究中心的劳里·米利维尔塔的分析显示,这一趋势始于 2024 年 3 月,这意味着在年底没有任何峰值的情况下,今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会下降。

2025 年第三季度的排放量持平,因为化工行业排放量的增加抵消了其他地方的下降或趋于平稳。分析发现,尽管电力需求增长了 6.1%,但第三季度交通运输排放量下降了 5%,电力部门排放量持平。

风能、太阳能、核能和水力发电的发电量覆盖了需求增长的约 90%。燃气发电也削减了煤炭的份额。



韩国批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35年减少53%至61%

韩国政府11月10日批准了到203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8年的水平减少53%至61%,将于COP30气候大会上公布,并作为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交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

按行业划分,预计发电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减排幅度最大,预计排放量将分别比2018年水平下降68.8%至75.3%和60.2%至62.8%。

电力行业的企业将被要求逐步淘汰燃煤发电,并扩大其可再生能源电网;而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将被要求扩大电动和氢动力汽车的生产,提高内燃机的燃料效率,并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率。





 #民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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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进一步促进消费……


部署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增强供需适配性是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畅通经济循环的有效举措。

要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优质供给更好满足多元需求,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要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强化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发新产品和增值服务,持续拓展新的消费增量。

要积极支持企业扩大特色、高品质消费品供给,加快安全、性能、绿色等标准更新升级,完善认证体系。

要围绕细分市场精准匹配不同人群需求发展一批柔性制造工厂 推动生产高效响应消费者个性化需要。

要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事关未来五年,邀你建言献策→

为把党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十五五’规划《纲要》问计求策”活动,征集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具体举措建议。真诚邀请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2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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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经济数据发布:国民经济稳中有进 多项指标向好

11 月 14 日,国新办发布会披露 2025 年 10 月经济数据,国民经济延续稳中有进态势。

生产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 4.9%,高技术制造业增 7.2%,新能源汽车产量增 19.3%;服务业生产指数增 4.6%,住宿餐饮业受假日带动增 3.9%。需求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 2.9%,1-10 月服务零售额增 5.3%;进出口总额增 0.1%,对 “一带一路” 国家进出口增 5.9%。

就业物价改善,城镇调查失业率降至 5.1%,CPI 由降转涨至 0.2%,PPI 降幅收窄。房地产销售降幅收窄,待售面积连续 8 个月减少,经济转型升级与民生保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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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10月份国民经济数据


来源 | 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中国铁路微信

ESG Today、财新网、路透社、韩国先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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