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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最新能源补贴、国家发改委组织推荐绿色技术、湘/皖/辽/粤/陕/鲁/苏等地新能源政策更新

行业动态 / 2024-06-26


 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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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最新能源补贴,国家发改委组织推荐绿色技术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6月20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国网和南网范围的另行通知),通知指出,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2022—2023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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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f.gov.cn/zyyjsgkpt/zyddfzyzf/zfxjjzyzf/kzsnydjfjsr/202406/t20240620_3937602.htm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其中提到,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6项,每个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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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6/t20240620_1389866.html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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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徽、辽宁、广东、陕西、山东、江苏等地新能源政策更新


湖南:调整细则储能调峰300元/MWh!AGC补偿6元/MW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新版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

基本辅助服务包括基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等。

有偿辅助服务包括有偿一次调频、二次调频、有偿调峰、 旋转备用、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转 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

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标准6元/MW。

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补偿,费用=APC实际调节里程(MW)×6元/MW。

01

有偿一次调频:

对一次调频贡献率满足要求的发电侧并网主体、独立新型储能、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最大可调容量5MW及以上)进行补偿。

小扰动补偿200元/MWh,大扰动补偿1000元/MWh,模拟扰动补偿450元/MWh。

02

有偿调峰补偿:

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H2×300(元/MWh)。H2为独立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补偿系数。

直控型可调节负荷调峰补偿:450元/MWh。

03

有偿无功服务补偿:

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多吸收的无功电量进行补偿,补偿价格为50元/MVarh。非电网投资的调相机,调相运行补偿标准,暂取20元/MVarh。

04

AVC:

投运率在98%以 上、调节合格率在95%以上的,按机组容量和投用时间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取0.1元/MWh

05

黑启动:

常规机组暂定按10万元/月·台补偿,成功后的并网主体获得100万元/台的调用补偿费用。

06

稳定切机服务补偿:

具备稳定切机功能时间、影响电量给予补偿,每台稳定切机影响电量补偿标准, 取300元/MWh。同步调相机转动惯量补偿标准,取100元/Mvar。

03

爬坡补偿:

0.5小时爬坡预备补偿标准取35元/MWh,爬坡补偿取15元/MW。

《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新型储能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具备动态无功补偿能力。

此外,《并网》对新型储能母线电压考核,电压合格率以99.9%为基准,每降低0.05个百分点,按当月额定容量×0.25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当月电压合格率考核电量不高于新型储能额定容量×2.5小时。

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压缩空气、飞轮等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参照执行。

要求独立新型储能容量不低于4MW/4MWh,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鼓励与所配建的其他类型电源联合并视为一个整体,也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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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unb.nea.gov.cn/dtyw/tzgg/gsgg/202406/t20240620_264934.html



安徽:发布电源、储能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工作管理指导意见

6月13日,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源、储能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工作管理指导意见发布。中提到,电源接入工作原则

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电源接入系统设计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发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不得提出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于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电源项目,可整体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对于市场化并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应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及火电灵活性改造等调峰能力配置的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以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的区域,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经报请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可暂停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的区域,应开展专项分析,在电源消纳空间受限时,经报请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可暂停电源项目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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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614/1382754.shtml



辽宁:沈阳市发布《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和《沈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6月2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到2025年,全市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培育形成5-8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聚30-50家储能产业相关企业,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全市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培育形成10-1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聚50-80家储能产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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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式印发实施!沈阳全力打造“储能之都”“北方氢都”!



广东:深圳出台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最高支持1500万元

6月1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继《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后,深圳市又一份虚拟电厂政策文件。

2022年6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深圳将建成具备100万千瓦级可调能力的虚拟电厂,逐步形成年度最大负荷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进一步促进节能降碳,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8月26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成立,这是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标志着深圳虚拟电厂迈入快速发展新阶段。

本次印发的《方案》从关键设备供给、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建筑及园区智能化改造、分布式资源聚合与响应四个方面提出12条措施支持深圳市内虚拟电厂发展,单项措施最高支持额度达1500万元。

《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挖掘深圳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推动市级虚拟电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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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

6月2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七类:锂电池储能调峰、压缩空气储能调峰、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煤电储热深度调峰、制氢储氢调峰、调频储能以及其他新型储能调峰。其中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要求不低于100MW/2h,且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压缩空气电电效率和液流电池交流侧效率要求不低于70%。此外文件明确,锂电池类协议租赁率低于30%的项目不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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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j.shandong.gov.cn/art/2024/6/20/art_59960_10304693.html



陕西:调整分时电价,中午4小时谷电!

6月20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取消,统一执行分时电价,以便引导一般工商业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分时时段划划分如下。

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每日被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

高峰时段:15:00-23:00

低谷时段:11:00-15:00,1:00-6:00

平段为:6:00-11:00、23:00-1:00


迎峰度夏(冬)期间对工商业用电实施尖峰电价。

7月、8月尖峰时段:19:00-21:00

1月、12月尖峰时段:18:00-20:00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对大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

深谷时段:11: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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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江苏:印发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度电补贴最高4.8元!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虚拟电厂运营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虚拟电厂运营商可依托售电公司、储能运营商等机构,实现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可聚合资源需通过省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认定,原则上总调节能力不低于1万千瓦,单日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 2小时,实际响应负荷与申报量偏差不超过20%,在接收电网通知后,具备多时间尺度调节能力。

《实施细则》明确,拥有空调、储能、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蓄冰制冷装置、微电网等其他具备可调节负荷的用户可通过独立户号、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鼓励用户对不同品类负荷资源安装监控终端,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具备单一品类资源独立参与需求响应能力。

《实施细则》指出,快上快下需求响应指调控速度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负荷调节,包含快速避峰响应的快上快下和实时需求响应的快上快下。其中,快速避峰响应的快上快下指调控速度在0.5小时(不含)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负荷调节,实时需求响应的快上快下指调控速度在 0.5小时以内(含0.5小时)的负荷调节。实时需求响应资源包括储能、充电桩、工业可调资源及参与全省非工楼宇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的空调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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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新版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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