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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安徽、江苏、山西、广东等地新能源政策更新

行业动态 / 2024-05-2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大力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垃圾发电、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 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 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到2025年,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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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x.gov.cn/zwgk/qzfwj/202405/t20240515_4539406.html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支持试点园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空间,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就地消纳,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支持试点园区统筹建设气热电联产及高效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建设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探索园区微电网建设,构建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支持试点园区及企业参与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努力打造园区100%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支持试点园区将能源资产以虚拟电厂形式参与电力交易,园区应优先通过国家各级电力交易市场进行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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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垃圾发电、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 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 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到2025年,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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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40514/654271.shtml


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宿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序落实“双碳”目标,推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发展,促进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建立储能项目激励机制,扩大储能建设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和安全高效利用;储能电池领域,重点开发高稳定性、高能效、绿色化、智能化的新一代铅蓄电池产品;紧跟微电网储能、多能互补微网系统等新型节能系统的发展趋势,积极研发基于锂、镍、钴、石墨等新型原材料的储能电池,以及配套的智能化储能管理系统,大力支持储能电池产品在汽车、航空航天、海工船舶、军工等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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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uqian.gov.cn/zfb/zcfg/202405/c5c86bff17a24be287c3fdeee648f332.shtml


山西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风电装备、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链2024年第一批“链核”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产业链“链核”企业是指“链主”企业的核心配套企业(核心配套类),或可作为潜在“链主”培育的次级核心企业(潜在链主类)。

(一)规模实力。风电装备产业链、光伏产业链、新型储能产业链“链核”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二)产业配套能力。核心既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链核”企业与5家以上(含)同链条链上其他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0 万元。

(三)行业影响力。掌握产业链关键技术或具有核心基础产品。获得“国家级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或“省级小巨人”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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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gq.shanxi.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17_9562729.html


南方区域基于电费结算模式的绿证交易试点工作指引(试行)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基于电费结算模式的绿证交易试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服务对象为签订年度以上绿证交易协议且绿证交易数量至少10万个(折合电量1亿千瓦时)的试点地区电力用户。市场主体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绿证交易,后期可根据需要拓展至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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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itan.com/industry/elec/3973.html


山东印发新能源产业计划:2024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GW以上,2025年达到6GW以上

要素保障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表示,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标统筹配给政策。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于登陆点、并网点分属不同市的海上风电项目,按各25%留给登陆点、并网点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各市能耗双控考核范围;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标增量,除国家和省级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应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

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在农业生产用电中试行“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农业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

新能源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45万亿元左右;2025年,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万亿元左右。

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储能。大力实施电化学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强全钒液流电池、熔盐储热等新技术应用,开展“云储能”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荣成电化学储能、中储国能30万千瓦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开工建设中国能建35万千瓦、中国电建2×3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2024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储能装备方面,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高地。在材料生产环节,重点推动东营电化学储能产业园、滨州万润锂电新材料基地等项目建设。在设备制造环节,重点打造泰安压缩空气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济宁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基地、潍坊液流储能产业园、新型储能沂蒙绿谷和淄博齐鲁储能谷。在储能集成环节,重点打造山东电工电气储能产业基地、青岛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区和烟台数字储能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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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andong.gov.cn/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84d57f9189d8448bbbd66ac9c95345ad


陕西:加快推进风光大基地建设,未如期并网核减指标、废止移除清单

5月17日,陕西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大基地建设进展的通知》,就第一批风光大基地推进情况给出有关要求。

根据文件,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第一、二、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函》,陕西省梳理了省内大基地项目的推进情况,形成了废止项目清单和移除基地项目清单。

文件指出,第一批大基地原定于2023年底并网,但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迟至2024年底并网,列入移除清单中的项目如能按时并网,则投资企业需书面做出全容量并网的承诺,并提供详细的建成施工计划。
对于承诺但不能按时并网的企业将在下一年度核减其保障性项目规模并作出其他惩罚措施,同时对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在评分方面采取扣分等措施。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企业和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项目面临的用地用林用草等问题,做好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今年年底建成投产。
文件表示,渭南、延安、榆林市和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杜绝等靠思想,各市要推进基地项目加快建设,协调解决设备招标、土地征用、大件运输、电网线路过境等问题;电网企业要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确保接入工程为项目并网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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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vmeng.com/2024/05/17/28007/


福建:2024年光伏项目开始申报!鼓励配储10%*2h

5月14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为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水面光伏、屋顶光伏四类。

拟申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当具备较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列入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应尽快完成项目备案并开工建设,原则上两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根据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本次申报项目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

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的评估工作。对于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应允许项目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企业自建的配套送出工程,经与电网企业协商同意,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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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gw.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yzdgkdqtxx/202405/t20240514_6448503.htm


广东:2024年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5月1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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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rc.gd.gov.cn/snyj/tzgg/content/post_4423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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