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能源项目通过配建储能或租赁容量形式,构建电源出力特性与负荷特性匹配的友好型电源集群,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在电网侧储能领域,支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通过租赁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方式疏导成本。在用户侧储能领域,探索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多种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
10月24日,安徽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低碳(零碳)应用场景的通知。文件明确征集范围包括,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场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场景、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场景、绿氢(绿氨)减碳示范场景;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示范场景、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场景、低碳物流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场景、减污降碳协同示范场景、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等。
10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在肥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
安徽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结算方式为中长期交易采用“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日清月结”方式,即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电价按照市场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偏差电量按照市场化价格进行差价结算;市场经营主体合同电量日清月结,发、用两侧均按照24时段解耦结算。现货运行期间偏差电量按照现货运行阶段规则执行,非现货运行期间,偏差电量按照按当日市场化中长期全部合同对应时段均价结算。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取消或变相取消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为类似设计变更出具审查合格意见。